
作者:林晚王秀莲更新时间:2026-05-21 16:15:40
我在“刘记饭店”订了两年员工餐,从不赊账。 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饭菜却越来越清汤寡水,员工们怨声载道。 谈续约那天,我念着老熟人的交情,调侃的说。 “老刘,最近饭变味了,量也小了,是不是太忙了?” 老刘一听,当即板着脸,语气不善: “你还好意思说!你们占便宜太久了,以后每份员工餐从十五元涨到五十元。” “不答应,你家的生意,我就不做了。” 我愣了一下: “行。” 出门后,我走到隔壁快要倒闭的饭馆前。 每份员工餐十二元,老板感激涕零,签了三年。 一个月后,刘老板看看热闹的隔壁饭馆,悔疯了。 r1cSM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内容正在更新,请稍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