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诱骗签署不平等协议”、“升职后意图抛弃糟糠之夫”, 并将那份断章取义的聊天记录作为重点证据提交。 轮到我方律师发言时,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 第一份,是顾航公司“破产”前后,他与合伙人的邮件往来。 邮件中,顾航明确提到, “家里的钱先挪出来,免得被填了窟窿,正好给小飞买车。” 第二份,是车管所的记录,清晰显示保时捷购买于顾航收到我转账的第二天。 购车人顾飞,付款账户顾航。 第三份,是婆婆在多个亲戚微信群、以及公司匿名论坛上散布谣言, 对我进行人格污蔑的截图证据,时间跨度从我升职前一直到开庭前夕。 第四份,是我升职前后半年的工作考核表、重大项目成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