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人吗?自已睡过的女人,给朋友?怎么解释:伺侯过我的,我现在腻歪了,送你了?不行吧。再不就是:这个跟过我,我感觉挺不错的,咱们是好兄弟,就送给你了。怎么感觉怪怪的?要是他的好兄弟过几天也说:我也觉得不错,这几天用不着你领回去,过几天我得闲了再去找你要回来?这都什么逻辑?再说了,这些小丫鬟没见过世面不知道让通房这条路多难走,作为男主人也不知道?既然收了人家让通房,又不是家里破败没银子养活她们了,为什么要把她们交给别的男人?在这个对女性贞操看的如此重的时代,这让人家怎么能好好活着?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这些男人不负责,只管自已开心快活,哪管别人的死活。就不说这些本来就是为男主子准备的丫鬟了,就看余夫人自已。从国公府嫁到侯府,算不上低嫁但也绝不算是高嫁了。遇到侯爷这么个不明事理的老色批,也不是只能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