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在这样的时节降临。故里,我喜欢你。滕山海把围在嘴边,当做喇叭,大家都觉得这样似乎能让声音变得更响,传的更远。滕山海是学校里出名的混混,他总是带着一帮五颜六色的小弟从操场的一头大摇大摆的蹿到另一头,他喜欢走在最前头,走八方步,这是他从古装电视剧里学来的,说看着格外贵气,可是放到他身上却显得更加纨绔。他话音刚落就见他身边聚集了一帮男男女女,有喝彩的,起哄的,还有窃窃私语的,而作为当事人的我恨不得将自己的脑袋扎进棉花糖里。喜欢滕山海的女孩子很多,可是并不包括我在内。我喜欢的人叫文泉,此刻他就坐在班级的角落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看着那本早就被翻烂了的中国历史。我经常在想,如果当时我足够有勇气站到他身边,逼迫他看着我的话,或许我就会发现他的心思完全不在书上,因为他那张纸条上全部都是我的名字,可惜,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