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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地按照他的喜好来打扮自己。爱得更多的那一方注定了是输家。她喜欢了江羡白十年,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俩人是高中同学,从入学的第一天,她就被这个话少阴郁的高冷学霸吸引。追着江羡白身后跑了十年,背后多少人嘲笑她是舔狗,她心里清楚。她承认,在江羡白面前,她输得彻底。像魔怔了似的,只要江羡白和她说一句话——不,一个字,也能让她兴奋上半天。因此,江羡白对她的管束,她甘之如饴。甚至乎,在打扮自己的过程中处处小心遵照江羡白的喜好,也能让她产生一种幸福感。但最近,温祢好像觉得有点烦了。视频一首无人接听,最后自动挂了线。温祢放下手机,打开衣柜,里面挂了一排睡衣,在一众长衫长裤,毛绒卡通的可爱睡衣里,一件黑色缎面小吊带特别显眼。小眼神黏在那件小吊带上,长长的睫毛扑哧扑哧眨了眨。好想穿上这身去敲江羡白的房门。想是这样想的,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白皙修长的手指搭上一套粉色珊瑚绒睡衣,一分钟后,温祢己经换上一身玲娜贝儿的连体睡衣。没出息,温祢骂了句自己。戴上大大的帽子,一双毛绒绒的耳朵在脑袋上立了起来,温祢转身扭着细腰甩了甩背后的大尾巴。镜子里的小狐狸玲娜贝儿终于不再只有可爱,多了分纯欲。温祢这才满意地勾起嘴角,转身出门。当然,她没那个胆子去敲江羡白的门,即使他现在是她的男朋友。因为对方不想公开,所以他们一起半年了,连她的经纪人兼闺蜜唐西若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江羡白晚上临睡前喜欢在阳台吹风,二楼刚好有一个大露台,那里正对着远处的雪山,夜景很美,她想去碰碰运气。